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 概念
由中华医学会等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旨在判断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鉴定的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主要考虑医院的行为是否违反医疗规范,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范畴。
- 优点
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违反诊疗规范的过失有较为明确的评估。
如果是涉及医疗事故的赔偿争议,且不打算进入司法诉讼阶段,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必须走的程序。
- 局限性
鉴定范围狭窄:只评估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并不评估更广泛的医疗损害责任。如果医院的行为不符合“医疗事故”的标准,鉴定可能不会有利于患者。
行政属性较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主要由行政机关主导,在法律诉讼中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可能受到质疑,法院不一定完全采信鉴定结论。
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 概念
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旨在评估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以及这种过失是否与患者的损害(如成为植物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主要依据民事侵权的相关法律,比如《侵权责任法》和《民法典》。
- 优点
范围更广泛:不仅评估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还评估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失、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责任程度的划分。这对于患者索赔非常重要。
适用于诉讼: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法院广泛接受的证据形式,法院更倾向于采信司法鉴定的结论,尤其是在涉及复杂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时。
客观中立:司法鉴定机构相对独立,法院和法律程序更容易采纳其结果。
- 局限性
程序较长:相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程序相对较为复杂,可能会耗时较长。
费用较高:司法鉴定的费用通常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高,但这对于索赔金额较大的案件(如植物人)来说是值得的。
三、推荐选择: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理由:
全面评估责任: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不仅评估医院的过失,还会分析过失与植物人状态的因果关系,这对于证明医院的延误治疗与患者变成植物人之间的联系非常关键。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仅限于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评估范围较为狭窄。
法律诉讼中的权威性:如果你计划起诉医院并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在法院中具有更高的可信度。法院通常更倾向于依赖司法鉴定结论来认定医疗机构的责任和赔偿数额。
适应侵权责任法的框架:根据《民法典》和《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的赔偿主要依赖于司法鉴定结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能够为损害赔偿诉讼提供更为充分和有力的证据支持,帮助患者获得合理的赔偿。
四、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适用的情况
虽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诉讼中更好的选择,但在一些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是有用的:
如果你计划通过行政渠道(如卫生部门)进行调解和解决争议,或在医疗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作为依据。
如果你只希望解决小额赔偿问题,或者不打算进入司法诉讼阶段,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帮助确定是否构成事故并进行责任认定。